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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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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阅读(3703)次 | |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驾培处,省直管县运管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办[2016]3号,附件1)要求:“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覆盖率50%以上。总体目标:改革传统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促进提升驾驶培训服务质量,2016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50%以上,到2018年实现覆盖率100%.”,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 016年6月6日督办会议明确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相关通知的意见,现就全省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传统的驾驶培训服务模式实行学员一次性交费,把学员进行了“一校到底、从一师傅而终”的捆绑,学员失去了选择权,监督权,导致服务质量差、投诉多、驾培机构挪用资金等问题,严重地败坏了行业形象,制约了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是服务民生的实事,是政府的要求,行业管理的规范,更是驾培市场规范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驾培机构转型升级、主动地适应市场要求;有利于打造“没有围墙的驾校”,迎接“互联网+驾培”对传统驾校的冲击;有利于减轻学员一次性交费的负担;有利于学员点赞与差评教练员和驾培机构,建立起学员为主导的监督机制,学员根据真实的学时付费,也有利于防止学时造假;有利于防止驾培机构老板“跑单”,侵查兰垦苎列费。不改革驾培行业就没有出路,驾培机构就没有生路,政府不会满意,社会不会满意,学员不会满意。各级道路运输管理垫塑塑童多角刊岛屿猪,要强化主人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强力推进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按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二、 加强宣传培训 各驾培机构对预报名参训的人员要统一发放改革政策宣传单,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网络、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驾培机构和学员广泛宣传驾培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宣传驾培改革以及椎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意义、作用,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为平稳推进驾培行业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地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部、省安排的驾培改革新政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做好重点工作 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入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 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分步进行,稳妥推进,程序规范,公平合理”的原则,全面启动我省驾培行业收费模式改革,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入培训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保障驾驶培训学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驾培行业的规范有序、健康稳定发展。各地要按照“省局指导、市州强推;优化服务、维护稳定;强化处罚、规范程序。”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2016年6月底前,各市州、省直管县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局驾培办qq852369777。 (二)2016年8月底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 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木规范》的通知(交办运函[2016] 460号,附件2)要求,完善计时计程管理系统, 实现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进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功能。 (三)待交通运输部出台“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合同文本(样本)》后,督促驾培机构使用。 (四)2016年1 2月底前,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有效传送。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建立工作进度月度报送制度,各地要于每月23日前将《( )市州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情况月度统计表》(附件3)报省局驾培办qq852369777。 (二)对于不按时启用计时计程培训的驾培机构,视同资格条件不再符合许可时的条件处理,由许可机关限期整改,不得新招收学员。同时通报考试机关暂停科目一考试注册受理。 (三)将“2016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 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50%”纳入驾培科2 016年对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考核指标。 (四)对于不按时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完善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的市州,以及认识不够、行动缓慢的单位,要全省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 (五)维护稳定。 1.驾培机构要做好宣传,统一教练员的思想,形成改革共识,营造改革氛围。 2.强化驾培机构的维稳主体责任: (1)加强教练员的资格认证、聘用、信息报送和配合公 安交警部门备案工作。 (2)落实教练员管理制度,规范教练员行为。 (3)及时处理违规教练员。 (4)依法打击教练员擅自收取学员费用,损害学员利益 行为。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 01 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Ⅸ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通知; 3.( )市州驾驶培训机月度统计表。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管理员) |